索贿20万按什么罪名处理?
我最近了解到一个情况,有人利用职务便利向别人索要了20万财物。我对法律不太懂,就想知道这种索贿20万的行为,在法律上到底按照什么罪名来处理呀?很想弄清楚这个情况对应的具体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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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贿20万构成受贿罪。 首先来解释一下受贿罪,简单说就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要么索取他人财物,要么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且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这里的“利用职务便利”,指的是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权利所形成的便利条件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关于受贿数额认定标准,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索贿20万就属于这个“数额巨大”的范围。按照法律规定,受贿数额巨大的,依法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而且《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明确,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并且索贿的从重处罚。 也就是说,索贿20万这种行为,不仅构成受贿罪,由于是索贿情节,在量刑时还会从重处理。不过最终的判决会综合各种因素,比如犯罪情节、是否有自首立功等表现等来确定。 相关概念: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利的行为。 数额巨大:在受贿犯罪中,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被认定为数额巨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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