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什么规定?
我开了家小店,去办营业执照时,工作人员让我明确经营范围。我不太清楚这个经营范围具体有啥规定,是随便写都行,还是有特定要求?写多了或者写少了会不会有影响?想了解下相关情况。
展开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指企业可以从事的生产经营与服务项目,它反映了企业业务活动的内容和生产经营方向。简单来说,就是企业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都在这个经营范围里明确规定了。 从法律角度来看,《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对经营范围做出了详细的规定。经营范围分为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是指企业在申请登记前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应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也就是需要先获得相关部门的许可才能开展的业务。比如,开一家药店卖药,就需要先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这就是许可经营项目。 一般经营项目则是不需要经过批准,企业可以自主申请经营的项目。像普通的日用品销售,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时登记了这个经营范围,就可以直接开展相关业务。 企业在登记经营范围时,必须依法进行登记。如果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就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所以,如果企业的经营范围发生了变化,一定要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此外,经营范围的填写也需要谨慎。填写过多可能会导致企业在一些业务上并不具备实际经营能力,而填写过少又可能限制企业未来的发展。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合理确定经营范围。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争得抚养权?
- 公司股东与法人更改后,在劳动仲裁中可以追加前法定代表人吗?
- 犯帮信罪且拄拐杖生活不能自理的,在司法程序中会有哪些特殊安排?
-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工伤案件二审是否需要开庭?
- 判缓刑一年是否有案底?
- 员工不同意调岗该如何处理?
-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 灵活就业养老保险断交后是否可以补交?
- 工资表里的年度工资累计是否为应发工资累计?
- 在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什么负责?
- “遥遥领先”这种表述违反广告法吗?
- 公租房申请后不满意可以退吗?
- 拆迁没有住房的情况下怎么补偿房主?
- 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文件?
- 出租房发生火灾,房东需要承担责任吗?
大家都在问
-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争得抚养权?
- 公司股东与法人更改后,在劳动仲裁中可以追加前法定代表人吗?
- 犯帮信罪且拄拐杖生活不能自理的,在司法程序中会有哪些特殊安排?
-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工伤案件二审是否需要开庭?
- 判缓刑一年是否有案底?
- 员工不同意调岗该如何处理?
-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 灵活就业养老保险断交后是否可以补交?
- 工资表里的年度工资累计是否为应发工资累计?
- 在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什么负责?
- “遥遥领先”这种表述违反广告法吗?
- 公租房申请后不满意可以退吗?
- 拆迁没有住房的情况下怎么补偿房主?
- 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文件?
- 出租房发生火灾,房东需要承担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