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诈骗一千多元能否立案?
我被人骗了一千多块钱,心里特别着急。不知道这种金额的诈骗案件,警察会不会立案处理啊?我现在就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能不能达到立案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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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关于被诈骗一千多元是否能立案,需要区分治安案件立案和刑事案件立案两种情况。 从治安案件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所以,只要有诈骗行为发生,无论金额多少,公安机关都可以作为治安案件进行立案调查。也就是说,被诈骗一千多元,是能够以治安案件立案的。 而对于刑事案件立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一般情况下,达到三千元才构成诈骗罪的刑事立案标准。所以仅从普遍规定来说,被诈骗一千多元未达到刑事案件的立案数额标准。不过,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某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可能会适当降低立案标准,如果当地标准低于三千元且一千多元符合当地标准,也可能以刑事案件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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