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二人名字的房子是否可以公证给其中一个人所有?

我和配偶名下有一套共同的房子,现在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想把房子公证给其中一人所有,但不太清楚相关规定和具体操作流程。想知道能不能这么做,具体要满足哪些条件,办理时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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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夫妻二人名字的房子可以公证给其中一个人所有。 从法律概念来讲,这种公证属于夫妻财产约定公证。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 具体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该条款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办理时,夫妻双方需要一同前往该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携带各自的身份证件、户口簿、结婚证书以及房产证等相关材料,按照公证处的要求和流程完成公证手续,经公证后,就能将住房的所有权认定为房产登记人单独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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