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敲诈勒索能取保吗?


团伙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能否取保,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判断,并非一概而论。 首先,要明确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也就是说,如果根据犯罪嫌疑人在团伙敲诈勒索案件中所起的作用、涉案金额等情节,预计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那么是有可能被取保候审的。例如,在团伙中作用较小,参与程度低,敲诈勒索金额未达到巨大标准等情况。 2.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使预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如果司法机关认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犯罪嫌疑人不会再实施新的犯罪行为,不会对被害人、证人等进行打击报复,不会干扰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等,即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也可以取保候审。 3.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如果犯罪嫌疑人本身身体状况较差,患有严重疾病或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处于怀孕、哺乳期的妇女,并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那么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4.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当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已经达到法定上限,但案件还没有审理完毕,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取保候审。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累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等,一般是不可以取保候审的。因为这些人员的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相对较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