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前科的寻衅滋事主犯,法院能否判缓刑?
我家人之前有过不良记录,现在又因寻衅滋事被认定为主犯。我很担心他的量刑情况,特别想知道像他这种有前科的寻衅滋事主犯,到底有没有可能被法院判处缓刑,具体的判断标准又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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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前科的寻衅滋事主犯,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法院有可能判缓刑。 首先,需要明确缓刑的适用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其次,对于有前科的情况,关键要看是否构成累犯。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如果有前科但不构成累犯,且满足缓刑适用的其他条件,例如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等,那么仍然有机会被判处缓刑。 最后,对于寻衅滋事主犯而言,如果其被判处的刑罚是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不属于累犯,同时具备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法院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是可以判处缓刑的。但如果构成累犯,则不能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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