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驳回的商标还能继续使用吗?
我申请的一个商标最近被驳回了,可我还挺想用这个商标的,又担心有什么法律风险。我就想知道被驳回的商标能不能继续用,如果能用的话,需不需要注意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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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驳回的商标可以继续使用,不过由于该商标尚未注册成功,所以无法获得法律的全面保护。以下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从法律规定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也就是说,驳回只是针对注册申请,并未禁止使用。 其次,虽然可以使用,但在使用过程中有诸多限制和风险。比如不得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的规定,像不能使用带有欺骗性、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等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 再者,不得冒充注册商标。如果在使用时标注“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注册标记,这是不被允许的,属于违法行为。 另外,不得侵犯其他在先权利。例如不能侵犯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 总之,被驳回的商标可以使用,但要注意遵循相关法律规定,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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