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是否可以将财产给非法定继承人?
我家老人打算立遗嘱,想把一部分财产留给一直照顾自己的邻居,而这个邻居并非法定继承人。我就疑惑了,这种做法在法律上到底行不行呢?我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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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是可以将财产给非法定继承人的。 从法律概念来讲,遗嘱是自然人生前按照自己的意愿,对其个人财产进行预先处分,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而法定继承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有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特定亲属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也就是说,立遗嘱人有充分的自主决定权,能够按照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来安排财产的归属,即使是给予非法定继承人也是合法有效的。这体现了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处分权的尊重和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为了确保遗嘱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立遗嘱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比如遗嘱的形式可以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等,不同形式的遗嘱有各自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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