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起诉离婚期间可以先打孩子吗?打了孩子还可以得到补偿吗?
我现在正处于孕期,且已经起诉离婚了,心里很纠结要不要打掉孩子。又担心打掉孩子后,自己的身体受了伤害却得不到应有的补偿,想了解清楚这种情况下打孩子是否可以,以及能不能得到补偿。
展开


孕期起诉离婚期间,女方是可以选择打掉孩子的。从法律角度讲,生育权是女性的一项基本权利,女性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生育。 关于能否得到补偿,一般情况下是没有赔偿的。在我国,离婚赔偿是有法定情形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只有当存在诸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时,无过错方才可请求损害赔偿。怀孕以及打胎本身并不属于这些法定的过错情形范畴,所以通常不能以此为由要求男方给予赔偿。 不过,如果打胎造成女方身体损害产生了相关费用,比如手术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在离婚时可以考虑要求男方分担一部分,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有相互扶持的义务。但这并非是基于侵权的赔偿,而是从公平和实际情况出发的一种分担。如果男方在离婚过程中存在其他过错行为,符合法定赔偿情形的,女方可以依法要求男方给予相应赔偿。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