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汇算清缴的时候可以添加专项扣除并作废吗?
我在做个税汇算清缴,发现之前有专项扣除没添加,现在想添加,而且我还有一些之前填错的专项扣除想作废,不知道在汇算清缴的时候能不能这么操作,我不太懂这方面的规定,所以来问问。
展开


在个税汇算清缴时,是可以添加专项扣除以及进行作废操作的。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什么是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除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七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可以享受相应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在办理个税汇算清缴时,如果发现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在平时预扣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或者没有足额扣除,纳税人可以在汇算清缴期间进行补充扣除。也就是说,是可以添加专项扣除的。具体操作方式通常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等官方渠道,在汇算申报页面中找到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即可。 关于专项扣除的作废,如果纳税人之前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误,或者相关扣除情况已经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扣除条件,那么在个税汇算清缴时也可以将其作废。比如纳税人填报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后续发现该房产不符合首套住房贷款的条件,就可以将该项扣除作废。同样,在个人所得税APP中,可以找到已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选择需要作废的记录,按照系统指引进行作废操作。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要对自己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果虚假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等信息来骗取退税,税务机关会依法进行处理。因此,在进行添加或作废专项扣除操作时,一定要确保相关信息真实准确。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