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填写之前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


在我国税收政策里,是可以填写之前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了解一下专项附加扣除。它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而出台的政策,涵盖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六项。如果纳税人符合这些扣除条件,就能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扣除,从而减少纳税金额。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规定,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当年剩余月份内向单位申请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进行扣除。也就是说,对于之前年度未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是有机会进行补填的。 补填的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操作。打开APP后,找到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选择相应的扣除项目和扣除年度,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即可。第二种是前往当地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办理补填手续。 补填之前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具有重要意义。当你补填成功后,会重新计算你该年度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若补填后发现多缴纳了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所以,补填可能会让你获得一笔退税。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补填专项附加扣除要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提供虚假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在补填时一定要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