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有领养证的养父女能结婚吗?

我和养父没有办理领养证,但一直以父女关系生活。现在我和养父感情发生了变化,产生了爱情,想结婚。不知道在法律上,没有领养证的养父女是否可以结婚,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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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没有领养证的养父女是否可以结婚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从法律上“收养关系”的定义来看,收养关系是指通过法定程序,将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来抚养,从而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建立起一种拟制的血亲关系。简单来说,就是法律把没有血缘关系的人,认定为有像亲生父女、母子这样的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也就是说,合法的收养关系是需要经过法定的登记程序才能确立的。 对于没有办理领养证的情况,从法律层面讲,可能并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收养关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一概而论地认定养父女就能够结婚。因为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双方长期以父女关系共同生活,周围人也都认可这种父女关系,即使没有办理领养证,这种事实上的身份关系可能会受到道德和公序良俗的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虽然没有领养证可能不存在法律上的拟制血亲,但如果存在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况,婚姻登记机关可能会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所以,没有领养证的养父女是否能结婚,不能简单判定,需要综合实际情况,并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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