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成年后能否向抚养义务人追讨抚养费?


在探讨子女成年后能否向抚养义务人追讨抚养费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首先,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从法律上来说,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这表明在子女未成年时,其索要抚养费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 然而,关于成年子女追讨未成年期间抚养费的问题,存在一定的特殊性。抚养费的设立目的主要是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确保他们在生活、教育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在子女成年后,其已经具备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从理论上讲,其经济和生活状况更多地依赖于自身的劳动和社会资源。 从诉讼时效的角度来看,虽然《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是,对于抚养费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存在争议。一种观点认为,抚养费请求权基于身份关系产生,具有持续性和法定性,不应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因为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基于亲权关系,是一种法定的、持续的义务,不能因为时间的经过而消灭。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成年子女在具备独立生活能力后,应当及时主张权利,否则超过一定时间可能会因诉讼时效经过而丧失胜诉权。 在司法实践中,不同法院对于成年子女追讨未成年期间抚养费的案件判决并不完全一致。有些法院认为,抚养费的请求权是基于身份关系产生的,具有人身属性,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因此会支持成年子女追讨抚养费的诉求。而有些法院则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子女成年后的经济状况、未主张抚养费的原因等。如果子女在成年后有能力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却长期未主张,法院可能会以诉讼时效经过为由,驳回其诉讼请求。 总之,子女成年后追讨抚养费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果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可能面临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