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拘役后还可以申请监视居住吗
我因为一些事情被判处了拘役,现在在拘役期间,但是我家里突然出了些状况,需要我能相对自由一点去处理。我就想问问,像我这种已经被判处拘役的情况,还能不能申请监视居住呀?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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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拘役后,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监视居住的。 首先来说说什么是监视居住,简单讲,监视居住就是司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比如说,得了严重心脏病需要长期卧床治疗,无法正常生活自理的情况。 二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这是出于人道主义和保障胎儿、婴儿健康成长的考虑。 三是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比如,家里有年迈生病生活无法自理的老人,而犯罪嫌疑人是唯一照顾他的人。 四是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比如一些案件涉及国家机密等特殊情况,不适宜羁押的。 五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另外,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也可以监视居住。 只要满足上述这些条件中的任何一种,那么在拘役期间就可以向司法部门提出申请执行监视居住。不过具体能否批准,还是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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