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过一次失业金后仍未找到工作,还能再次申请失业金吗?
之前我申请过一次失业金,但是用完后到现在都没找到工作。现在生活还是很困难,想问问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再去申请失业金呀?有没有什么条件限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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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咱们来了解一下失业金的基本概念。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 对于是否可以再次申请失业金,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如果之前申请失业金时符合上述条件,并且在领取完上次的失业金后,重新就业并再次参加失业保险,再次失业时又满足上述规定条件,那么是可以再次申请失业金的。也就是说,只要你在再次失业前,所在单位和你本人又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且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同时办理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就能够再次申请。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有限制的。根据累计缴费时间不同,领取期限有所不同。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如果之前已经领取过一定期限的失业金,再次申请时要结合新的累计缴费情况和剩余可领取期限来确定这次能领取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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