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钱不还时,能否要求拍卖对方的房屋?

我有个朋友借给别人钱,可对方一直拖着不还。朋友知道对方有房子,就想知道能不能通过拍卖对方的房子来拿回自己的钱。具体想了解下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以及要走哪些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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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时,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要求拍卖对方房屋的,但需要遵循法定程序。 首先,要明确相关法律概念。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具体来说,债权人不能随意拍卖债务人的房屋。通常需要先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债务人转移或隐匿财产,债权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裁定是否采取保全措施,相关法律依据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若法院判决债权人胜诉,而债务人仍然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等处置程序,将所得价款用于偿还债务。如《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该房屋是债务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在处置时会比较谨慎,一般会保障其基本的居住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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