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通过放弃孩子抚养权逃避支付抚养费吗
我最近在处理离婚相关事宜,对于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很困惑。我在想,如果我放弃孩子抚养权,是不是就不用给抚养费了。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层面,这种做法到底行不行得通,希望能得到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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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通过放弃孩子抚养权逃避支付抚养费。首先要明白,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就消除。简单来说,即便夫妻离婚了,孩子永远是双方的孩子,双方对孩子都有抚养、教育、保护的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同时,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这意味着,抚养权的归属并不影响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不能因为放弃了抚养权,就理所当然地不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是为了保障孩子能够健康成长,拥有基本的生活、教育等条件。即使不直接抚养孩子,也有义务为孩子的成长提供经济支持。 相关概念: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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