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能否取保候审?


寻衅滋事罪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取保候审的。 首先,需要解释一下取保候审这个法律概念。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的是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对于寻衅滋事罪而言,如果犯罪情节较轻,比如只是轻微的寻衅滋事行为,没有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或者虽然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比如犯罪嫌疑人有固定的住所、稳定的工作,平时表现良好,没有再犯的危险性等,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另外,如果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且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同样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如果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也符合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寻衅滋事的情节比较严重,比如多次寻衅滋事、持凶器寻衅滋事、造成他人重伤或死亡等后果的,一般认为其社会危险性较大,可能就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