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破产清算还能立案吗
我有个朋友开的公司经营不下去了,好像符合破产清算的情况,但是不确定现在能不能去法院立案走破产清算程序。想知道在当下的法律环境里,到底还可不可以立案,要是能立案的话又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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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是可以立案的。破产清算指的是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司法程序。 当企业符合破产清算的条件时,相关当事人(如债权人、债务人等)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立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主动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债权人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也可以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这包括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债务情况等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评估,确保破产清算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法院会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对企业是否符合破产清算的法定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受理,然后按照破产清算的相关法律程序推进后续工作,包括指定管理人、清理债务人财产、处理债权债务关系等一系列法定步骤。 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立案的时间规定如下: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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