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过了几年就不能告了吗?
我发现我对象在和我结婚后还和别人保持婚姻关系,这明显是重婚。但事情已经过去几年了,我现在还能去告他重婚罪吗?我想了解重婚罪在时间上是不是有个限制,过了这个时间就不能再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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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里所说的结婚,不仅包括去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也包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种事实婚姻。 在法律上,存在追诉时效的概念。追诉时效就是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以,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二年有期徒刑,根据上述追诉时效的规定,重婚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也就是说,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如果超过五年,一般情况下就不能再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了。 不过,追诉时效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所以,如果存在上述特殊情况,即使过了五年,依然可以追究重婚者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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