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以后才知道对方重婚,还可以再提吗?
我之前一直不知道另一半重婚了,最近才发现这个情况,而距离对方重婚已经过去五年了。我想问问,现在我还能不能就对方重婚这件事提出相关诉求呢?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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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重婚的概念。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一个人在已经有合法婚姻的情况下,又和别人建立了婚姻关系。 在法律层面,关于是否还能就对方重婚一事提出诉求,涉及到刑事追诉时效和民事权利行使的问题。 从刑事方面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以重婚罪的追诉时效是五年。如果距离对方重婚行为发生已经过去了五年,且期间没有出现诉讼时效中断、延长等法定情形,那么在刑事上可能就无法再追究对方重婚罪的刑事责任了。不过,如果在这五年内,司法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者被害人已经提出控告,而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从民事方面看,如果你因为对方的重婚行为遭受了损害,比如在财产分割、精神损害等方面,你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比如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等。所以,即使刑事上可能无法追诉,但在民事上你还是有可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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