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增加被告吗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可以增加被告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因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让被害人遭受了物质损失,被害人在进行刑事诉讼的同时,附带提出让被告人赔偿损失的民事诉讼。 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果检察院在处理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时,发现有应该被移送审查起诉的同伙罪犯没有被追究,检察院有两种做法。一方面,检察院可以建议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去把遗漏的罪犯情况调查清楚;另一方面,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也确凿充分,检察院可以直接对遗漏的罪犯提起公诉。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六条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刑事被告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致害人;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以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这意味着如果存在上述这些主体,是可以被追加为被告的。 不过在实践中,不同的案件情况会有所不同。例如在一些涉及雇佣关系的案件里,如果雇员在雇佣活动中犯罪致他人损害,对于雇主是否追加为被告有具体的判断标准。像有的案例中,被害人和被告人均为同一雇主的雇员,在雇佣活动中被告人致被害人损害的,对雇主提起的赔偿请求,同对刑事被告人提起的赔偿请求之间是可分之诉,法院不宜依职权将雇主追加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相关概念: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的同时附带提出要求被告人赔偿损失的民事诉讼。 补充侦查: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