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否可以分开审理?

我遇到一个案子,涉及刑事犯罪,同时被害人还有经济损失想索赔。我不太清楚这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况,到底能不能分开来审理呢?具体在什么情形下可以分开,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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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通常情况下应当一并审理,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分开审理。 首先,解释一下相关概念。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触犯刑法,侵犯了受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追究其刑事责任而进行侦查、审判并给予刑事处罚(如罚款、有期徒刑等)的案件。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有权提起要求被告人赔偿损失的民事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也就是说,原则上为了确保效率和公正,刑事和民事部分会一并审理。例如,在一些普通的故意伤害案件中,如果被害人同时要求被告人赔偿医疗费用等物质损失,一般会一并审理。但如果刑事案件特别复杂,涉及众多证据的收集、大量证人的传唤等,可能导致审判时间过长,为了避免刑事审判的过分迟延,就可以先审理刑事案件,之后再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分开审理时必须是在刑事案件审结后,并且要经同一审判机构许可。这样的规定是为了保证案件处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同时也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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