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离婚法有哪些规定?
在我国,所谓“新的离婚法”一般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里关于离婚的规定。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涉及离婚的规定相较于之前有一些变化。
首先是协议离婚,增加了离婚冷静期制度。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离婚登记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从申请离婚开始,要经过两个三十日,第一个三十日是冷静期,第二个三十日是双方共同申请离婚证的时间,这一制度旨在避免冲动离婚。
其次在诉讼离婚方面,《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新增了一款,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这为那些长期处于不幸婚姻且首次诉讼离婚未获准许的当事人提供了更明确的离婚途径。
关于财产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 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这体现了在财产分割时对弱势群体和无过错方的保护。
在子女抚养权方面,《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更加注重未成年人的权益和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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