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定别人驾驶证能处理以前的违章吗?
我开车的时候有一些违章,自己的驾驶证分数不够扣了,就想着绑定别人的驾驶证来处理这些违章。但这些违章是之前产生的,我不太确定能不能用绑定的别人驾驶证处理,所以想问问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在探讨绑定别人驾驶证能否处理以前的违章这个问题前,我们先了解一下相关概念。驾驶证绑定,指的是将他人的驾驶证与自己车辆的违章处理系统关联起来,这样在处理违章时可以使用该驾驶证的分数。而以前的违章,就是在绑定驾驶证之前车辆产生的交通违法记录。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适用一般程序。同时,公安部也有规定,一辆车最多可以绑定三本驾驶证来处理违章。 对于绑定别人驾驶证处理以前违章的情况,得分不同情形来看。要是在违章发生时,绑定的驾驶证所有人确实是该违章行为的驾驶人,并且有相关证据能证明,例如行车记录仪视频、证人证言等,那么通常是可以用这个驾驶证处理的。因为交通违章处罚的是具体的违法行为人,而非车辆本身。 然而,如果是为了逃避记分,找人代扣分,也就是俗称的“买分卖分”,这种行为是明确被法律禁止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所以,如果没有实际驾驶事实,只是单纯为了消分而绑定别人驾驶证处理以前的违章,一旦被发现,不仅违章处理会被撤销,还会面临相应的处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