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政局没有结婚档案,双方直接分开可以吗?

我和伴侣没有在民政局查到结婚档案,现在想分开,但又不确定这样做是否合法合规。我们不清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也不知道需不需要再走一些特定的程序。想了解下具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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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民政局没有结婚档案的情况下,能否直接分开需要分情况来看。如果属于事实婚姻范畴,在1994年2月1日前缔结的婚姻关系,且按照婚姻法规定的实质性条件满足,即男女双方在当时已经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例如双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等,这种情况视为事实婚姻。对于这种事实婚姻,如果双方要分开,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可直接自行分离。这是依据最高法的相关司法解释以及当时的法律规定来确定的。但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之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双方仅属于同居关系,不存在婚姻关系,这种情况下双方随时可以自行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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