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分公司企业所得税能否独立缴纳?

我在一家公司的分公司工作,现在涉及到企业所得税缴纳的问题。不清楚分公司到底能不能独立去缴纳企业所得税,不知道相关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展开 view-more
  • #分公司税务
  • #企业所得税
  • #独立缴纳
  • #汇总纳税
  • #税务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分公司企业所得税是否能独立缴纳,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分公司的概念。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它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简单来说,它就像是总公司的一个延伸部分,很多方面都和总公司紧密相连。 从法律规定来讲,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其企业所得税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这意味着,通常情况下,跨地区的分公司不能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要和总公司汇总计算后,按照一定的比例在当地预缴,年度终了后再由总公司进行汇总清算。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分公司符合独立核算的条件,并且当地税务机关认可,是有可能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独立核算就是分公司能够单独进行收入、成本、利润的核算,有独立的财务体系。比如,分公司有自己独立的经营活动,能独立开具发票、核算盈亏等。但这种情况需要分公司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资料证明其符合独立核算的条件,经过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才行。 所以,分公司企业所得税一般不能独立缴纳,但在符合特定条件并经过税务机关认可的情况下,也可以独立缴纳。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