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没结成男方赠与的彩礼可以要求返还吗
最近遇到个麻烦事,和对象本来都准备结婚了,彩礼也给了,结果因为一些矛盾,这婚结不成了。我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之前给出去的彩礼,我能不能要求对方返还啊?想了解下这方面具体的法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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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婚没结成男方赠与的彩礼在一定情形下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首先来说说彩礼,简单理解,彩礼就是按照民间习俗,男方在婚前给女方家的财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如果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经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一种情形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比如说男女双方只是订婚,还没有去民政局登记结婚,这种情况下男方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因为从法律角度讲,双方还不是夫妻关系,彩礼的目的是促成婚姻,既然婚姻没成立,彩礼也就失去了给付的基础。 第二种情形是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就是领了结婚证,但还没有真正像夫妻一样共同生活,比如因为某些原因,领完证后一直没有一起居住、生活,在这种情况下,男方要求返还彩礼,法院也是支持的。 第三种情形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是指男方给了彩礼后,导致自己家庭生活陷入困难,连基本的生活水平都难以维持。比如男方为了凑彩礼钱,背负了巨额债务,严重影响了自己和家人的生活,这种情况下,男方也可以请求返还彩礼。不过要注意,后面这两种情形,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所以,如果婚没结成,男方可以对照上述情形,看看自己是否符合要求返还彩礼的条件。要是和对方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彩礼:按照民间习俗,男方在婚前给女方家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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