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业务招待费是否可以结转?

我在处理公司财务时,遇到了业务招待费的问题。不太清楚业务招待费能不能像其他费用那样进行结转。想了解下在法律规定上,业务招待费到底可不可以结转,结转的话有什么条件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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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它是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实实在在、必需的费用支出,是企业进行正常经营活动必要的一项成本费用。 在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里,业务招待费一般是不可以结转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不得扣除。而业务招待费在扣除时有着严格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也就是说,企业在每一个纳税年度内,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是按照上述标准在当年度进行计算扣除的。超过扣除标准的部分,不可以结转到以后的纳税年度进行扣除。这和一些其他费用,比如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不同。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超过当年扣除限额的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但业务招待费不享受这样的政策。 所以,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来看,业务招待费通常是不可以结转的,企业需要在每一个纳税年度内按照规定准确计算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金额,以确保符合税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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