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用营业范围限制投标?
我准备参加一个项目的投标,可招标方说我的营业范围不符合他们要求,不让我参与投标。我觉得我的业务能力是能胜任这个项目的,想问问从法律角度看,招标方能不能用营业范围来限制我投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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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讲,通常是不能用营业范围来限制投标的。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精神,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这意味着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应该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所有潜在投标人提供平等的参与机会。 在实际操作中,营业范围只是企业登记时载明的经营活动范围,但这并不完全等同于企业的实际业务能力和履约能力。有些企业虽然营业执照上的营业范围没有明确涵盖某个项目,但实际上具备完成该项目的技术、人员、设备等条件。 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也规定,禁止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如果招标人利用营业范围不合理地限制投标,可能会构成对市场竞争的不当限制。 另外,从公平竞争的角度看,用营业范围限制投标可能会使一些有能力但营业范围表述不匹配的企业失去参与投标的机会,这不利于市场的充分竞争,也可能会影响到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当然,如果该项目对营业范围有明确且合理的要求,并且这种要求与项目的实际特点和需要密切相关,比如某些特殊行业的项目,需要特定的经营资质和范围才能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那么这种情况下对营业范围的限制可能是合理的。但招标人必须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据,并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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