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开红字发票是否可以选择购买方申请?

我在和供应商交易后,因为一些问题需要开红字发票。不知道开红字发票的时候能不能选择由我们购买方来申请,不太清楚这里面的规定,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是否允许购买方申请开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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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开具红字发票时,是可以选择购买方申请的。下面来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红字发票其实就是负数发票,当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时,就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来冲减原来的蓝字发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也就是说,在上述规定的情形下,购买方是能够申请开具红字发票的。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方便购买方和销售方在发生需要冲减销售和进项等情况时,能够按照合理的程序来处理发票问题,保障税收征管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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