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票时货物名称能变更吗?
我之前给客户开了一张发票,现在客户说货物名称写错了,让我变更一下。我不太清楚开发票后货物名称到底能不能变,会不会违反什么规定,想问问在法律层面上是否允许这样做,以及具体该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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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开发票时货物名称的变更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发票的概念。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它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这意味着发票上的各项内容,包括货物名称,都应该准确无误地反映实际交易情况。如果随意变更货物名称,可能会被认定为虚开发票的行为。虚开发票是指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或者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以及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虚开发票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可能会面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如果确实因为实际业务发生了变化,或者发票开具时出现了错误,需要变更货物名称,是可以进行相应处理的。如果是当月开具的发票,且还未进行报税等操作,通常可以直接作废原发票,然后重新开具一张正确的发票,在新发票上填写准确的货物名称。如果发票已经跨月,或者已经进行了报税等操作,就不能直接作废发票了,此时需要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销,然后再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开具红字发票也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一般需要在开票系统中填写红字发票信息表,经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才能开具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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