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别人欠钱不还,聊天记录可以当作证据吗

有人欠我钱一直不还,我手里有和对方的聊天记录,能证明他确实找我借了钱。我想知道这种聊天记录能不能当作证据去追讨欠款呢?想了解在法律上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view-more
  • #民间借贷
  • #聊天记录
  • #证据使用
  • #电子数据
  • #证据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别人欠钱不还的情况下,聊天记录是可以当作证据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而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这一范畴。这就从法律层面明确了聊天记录具备作为证据的资格。 不过,虽然聊天记录能作为证据,但并非所有的聊天记录都能直接被法庭采信。法律规定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也就是说,聊天记录要被认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一方面,聊天记录要具有真实性。比如通过自认的方式,即双方当事人都认可的聊天记录,可以认定为真实的聊天记录;经过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或者个人鉴定过,或者经过公证部门公证的网络聊天记录,也能证明其真实性,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使用;另外,适格的证人以作证或者有效证人证言的方式证实聊天记录是真实的,同样可以作为证据。另一方面,聊天记录要与案件事实存在关联性,也就是该聊天记录要能清晰地表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比如记录中有明确的借款金额、借款时间、还款约定等内容。 在实际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如果仅有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可能还略显单薄。为了更有力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同时收集其他相关证据,比如借款合同、借据、转账记录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来提高胜诉的几率。 相关概念: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自认:是指当事人对不利于自己事实的承认。 关联性:是指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存在客观联系,能够证明待证事实的存在或者不存在。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