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可以办理抚养证吗?
我和孩子他爸分开了,想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听说可以办抚养证。但不清楚这证是不是在民政局办理,有没有人知道民政局能不能办理抚养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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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目前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看,并没有所谓“抚养证”这样一个具有普遍法律认可且由民政局办理的证件。 抚养关系通常是在父母与子女之间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在我国,对于子女抚养问题,主要通过法律程序来进行确定和调整。 如果是父母之间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比如在离婚时对子女抚养进行约定,双方可以签订抚养协议。这种协议本质上是一种民事合同,只要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有效的,并不需要专门办理“抚养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所以,父母之间关于子女抚养的协议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来订立。 而如果父母之间就抚养问题无法达成一致,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具有法律效力,会明确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等问题。 民政局的主要职责包括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等,并不涉及办理“抚养证”业务。所以,民政局一般不办理所谓的抚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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