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都要经过刑事拘留吗?
我被人举报涉嫌犯罪,现在警察还没对我采取措施,但我担心会被判刑。想了解下,是不是一旦被判刑,就意味着 之前肯定要经历刑事拘留这个阶段呢?我很想知道这个流程,心里好有个底。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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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程序中,判刑并不一定都要经过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然而,判刑是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对犯罪分子作出的有罪判决和刑罚裁量。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不经过刑事拘留而直接进入审判程序的情况。例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被采取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措施,之后经过侦查、审查起诉,最终由法院进行审判并判刑。另外,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所以,刑事拘留不是判刑的必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