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停在停车位上被别人刮伤,能否要求赔偿折旧费和损失费?
我的车好好地停在停车位上,结果被别人刮伤了。车子刚买没多久,现在被刮了,心里很不舒服。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要求对方赔偿折旧费和损失费啊?毕竟车子受损后价值肯定会降低,而且维修期间我出行也受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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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关于能否要求赔偿折旧费和损失费,需要分别来看。 首先说折旧费,在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对于车辆折旧费的赔偿争议较大。车辆折旧费是指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损耗而导致的价值降低。一般而言,单纯的刮擦,通常不会支持折旧费的赔偿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中指出,目前对该项损失的赔偿持谨慎态度,倾向于原则上不予支持。因为车辆的市场价值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如车辆的使用年限、行驶里程、市场供需等,很难准确界定刮擦对车辆贬值的具体影响。只有在车辆刚购买不久、受损非常严重且经过专业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存在贬值损失等特殊情况下,法院才可能酌情考虑支持折旧费赔偿。 再说损失费,如果是指维修车辆产生的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所以,车辆被刮伤后,你有权要求对方赔偿维修车辆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维修零部件的费用、工时费等。此外,如果因为车辆维修期间你无法正常使用车辆,产生了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如打车费、租车费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四项规定,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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