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被撞后是否可以要求赔偿折旧费?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关于车子被撞后能否要求赔偿折旧费的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从一般情况而言,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规定中,并未明确将“车辆折旧费”列为法定赔偿款项。在实际司法操作中,多数情形下,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贬值损失通常是不被支持赔偿的。这是因为不管是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只要由消费者购买就会产生折旧费用,所以,车辆折旧费属于车辆本身的损耗,不属于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以考虑给予适当赔偿。例如当车辆因为事故已经彻底损毁或无法进行修复时,车主可以要求对方对购买新车所需的费用即经济损失进行赔偿,以填补在交通事故中所受到的财产损失。同时,若车辆损失较为严重,经保险公司评估认定车辆维修后价值大幅降低,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车辆贬值损失赔偿,但这并非普遍情况。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此外,《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车子被撞后要求赔偿折旧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遇到此类纠纷,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