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已经获得损害赔偿金后还能再要违约金吗?


在探讨已经获得损害赔偿金后能否再要违约金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损害赔偿金和违约金的概念。损害赔偿金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或依据合同规定应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通俗来讲,就是因为对方的违约行为让我们遭受了损失,对方要对这个损失进行赔偿。而违约金则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是对违约行为的一种预先约定的惩罚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从法律规定来看,损害赔偿金和违约金的性质和目的有所不同。损害赔偿金主要是为了弥补守约方的实际损失,遵循的是“填平原则”,也就是让守约方的经济状况恢复到合同正常履行时的状态。而违约金具有一定的惩罚性和补偿性,其目的不仅是为了弥补损失,也是对违约方的一种制裁。 在实际情况中,已经获得损害赔偿金后能否再要违约金,需要分情况来看。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在违约情况下,守约方既可以要求损害赔偿金又可以要求违约金,并且这种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守约方是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在获得损害赔偿金后再要求违约金的。但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并且损害赔偿金已经足以弥补守约方的全部损失,此时再要求违约金,可能就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因为法律不允许守约方通过违约行为获得双重利益,不能让守约方在损失已经得到完全弥补的情况下,还额外获得一笔收益。 另外,如果违约金的数额过高,违约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所以,即使合同约定了可以同时主张损害赔偿金和违约金,也要考虑违约金的合理性。 综上所述,2024年已经获得损害赔偿金后能否再要违约金,关键在于合同的约定以及损害赔偿金是否已经足以弥补损失等因素。如果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