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人撞了对方有保险的情况下,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

我被车撞了,对方负全责且有保险,保险公司对一些费用进行了赔偿。但这次事故给我带来了不小的精神创伤,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不能向对方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呢?具体该怎么操作,相关的标准又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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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被人撞了且对方有保险的情况下,是有可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形判断。 首先,从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来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也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也就是说,只有在因交通事故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情况下,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比如事故导致身体残疾、容貌毁损等给受害人带来巨大精神痛苦的情形。 其次,关于保险公司是否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一般来说,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保险合同的规定,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赔偿通常为责任免除,保险公司通常不会理赔车祸之后的精神损失费用,保险法第六十六条也有相关体现。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后,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要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例如,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同样伤残等级下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可能会比经济欠发达地区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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