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遭遇一房二卖的情况能维权吗?
我买二手房时遇到了糟心事,签了购房合同后才发现卖家又把房子卖给了别人,现在很迷茫。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具体有哪些维权途径,能不能要回房子或者得到相应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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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手房交易中遭遇一房二卖的情况,是可以维权的,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要明确相关权利性质。在一房二卖中,两个购房合同通常都是有效的。但由于不动产所有权通过登记程序确定归属,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的后购房者获得房屋产权,享有物权请求权;而前购房者虽有合同,但未取得产权,仅拥有债权请求权,需承担返还房屋的责任。 其次,不同情况有不同的维权方式: - 如果后购房者尚未完成过户登记,前购房者可以要求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因为合同有效,出卖人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如果后购房者已经完成过户登记,前购房者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但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因此遭受的损失。比如因购买该房屋支付的定金、中介费以及房价上涨带来的差价损失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此有相关规定。 最后,维权途径主要有协商、仲裁和诉讼。协商就是与出卖人直接沟通,争取友好解决;仲裁需要双方事先有仲裁协议,按照仲裁程序解决纠纷;诉讼则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起诉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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