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买卖吗?
我家有块集体土地,有相关的使用证。最近有人想购买这个证,我有点犹豫又不太确定这样做是否合法。我想知道集体土地使用证到底能不能买卖,如果不能,原因是什么?要是可以在某些情况下转让,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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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证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买卖的,但在特定条件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 首先,要明确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属。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并非个人所有,这是基于我国土地公有制的基本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所以从法律层面上,集体土地本身是不能买卖的,其使用证自然也不能随意买卖。 然而,对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有特殊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也就是说,如果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并且是通过出让等合法方式取得使用权,在符合法律和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其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 如果不符合上述规定进行集体土地使用证的买卖,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可能会面临法律制裁,同时也无法保障自身的土地使用权益。如果要进行合法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需要注意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并且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缴纳税费等,转让完成后还要及时更新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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