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可以补领结婚证吗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已经以夫妻名义生活很久了,算事实婚姻。现在考虑一些事情,想知道像我们这种情况能不能去补领结婚证呢,想了解下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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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现在我国对于事实婚姻的规定和结婚证补领有特定要求。事实婚姻是指没有经过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事实婚姻是不能直接补领结婚证的 ,因为我国从1994年2月1日起,就不再承认事实婚姻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不过,如果男女双方自愿,且符合一定条件,是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结婚证的。 这些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有明确规定。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表明,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指出,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这些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也就是说,虽然不能直接补领结婚证,但如果满足上述法定结婚条件,双方可以按照正常的结婚登记程序,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从而领取结婚证 。这样就从法律层面确立了合法的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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