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股东找不到了还能注销公司吗

我开了家公司,现在不想经营了打算注销,可其中一个股东一直联系不上,完全找不到人。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注销公司?具体该怎么做呢?有没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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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股东找不到时,公司依然是可以注销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流程、涉及的法律规定及原理。 首先,在公司注销前,要先明确公司注销的法定条件。依据相关法律,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是其他法定事由出现;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等情况出现时,才可以解散注销公司。 在股东找不到的情况下,注销公司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依法组成清算组。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在股东失踪时,可由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或监事等相关人员依据规定来组成清算组。清算组的职责重大,需要负责清理公司财产,比如查看公司有多少现金、资产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像没完成的合同等;清缴所欠税款,也就是看看公司还欠国家多少税没交;以及清理债权、债务,明确公司有多少应收款和应付款 。 第二步,发布公告。需要在省级以上报纸上发布注销公告,公告期通常为45日。这么做的目的是告知相关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公司即将注销这件事,让他们有时间来主张自己的权益。 第三步,进行清算。等公告期届满后,清算组就要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算啦。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这能清楚地展示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产情况。还要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四步,办理注销登记。完成清算工作后,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材料,像清算报告、注销公告等,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司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公司就成功注销,公司法人资格也就终止了 。 这里涉及到一些重要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相应规定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另外,《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这意味着即使股东找不到,该股东依法要承担的责任并不会消失。 总之,即使有股东找不到,只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依然能够完成公司的注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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