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欠款可以执行法定代表人吗

我遇到个事儿,我所在的公司欠了别人钱,现在对方追着要。我刚好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我就担心啊,对方要是起诉公司还钱,会不会直接执行我的个人财产呢?我就想弄明白,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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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公司欠款不能执行法定代表人。公司作为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的 。也就是说,公司的债务应该用公司自己的资产去偿还,法定代表人正常情况下无需用个人财产来偿还公司欠款。 哪怕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公司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也不是直接用法定代表人个人财产偿还公司欠款。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公司的欠款是由于法定代表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的,那么法定代表人应当对公司的欠款承担偿还责任,此时其个人财产就可能会被执行用于偿还公司欠款 。 当公司欠款还不上且无可供执行财产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时,虽然不能执行法定代表人财产,但法定代表人会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比如不能乘坐飞机头等舱、高铁一等座,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进行高消费等。 相关概念: 企业法人:是指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组织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 限制消费措施:是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在生活和经营上采取的限制其高消费以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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