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务可以冻结股东财产吗


公司债务原则上是不能冻结股东财产的。公司具有独立财产权,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主体,它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并且可以用这些财产来承担自己的债务。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就表明,正常情况下,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和股东个人的其他财产没有关系。 不过呢,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比如股东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行为。像《公司法》第二十条就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还有,如果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实施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清算、股东怠于履行义务,无法清算;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股东在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清偿债务、股东在清算或注销过程中有其他过错;公司被撤销、注销或关闭后,股东免费接受公司财产等情况,股东也可能要对公司债务负责。在这些情况下,就有可能冻结股东财产来偿还公司债务。 相关概念: 法人财产权:是指公司作为法人对其拥有的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有限责任: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超出这个范围,股东个人财产一般不受公司债务影响。 连带责任: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