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能够进入失信名单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听说公司好像有债务问题没处理好。我就挺好奇的,公司法人在这种情况下会不会进入失信名单啊?我想了解下具体在哪些情况会导致法人进入失信名单,要是进入了又会有啥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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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一般情况下不会直接进入失信名单。首先要明确,法人其实是公司这个组织实体,它和自然人不同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意味着公司的债务通常由公司自己承担,而不是法人个人。 不过在特定情形下,公司法人(法定代表人)可能被采取与失信相关的限制措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当公司被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时,作为法定代表人会受到连带影响。比如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可能会限制法定代表人的一些行为,像不得履行为其单位办理财产抵押、转让及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职务行为;不得以公款在一些高消费场所消费,也不得批准其工作人员以公款进行上述消费;不得在单位报销乘坐出租车、火车卧铺、飞机、轮船四等以上舱位等交通费用;不得出国出境;不得向其工作人员发放奖金和分配红利;其单位财务状况需每月定时向法院申报,并随时接受审计 。 另外,最高法在《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提到,单位失信,一般不得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纳入失信名单。但如果法定代表人自身存在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等失信行为,还是可能被纳入失信名单。 相关概念: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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