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申请破产后还能否追回欠款?

我之前给一家公司供应货物,还有一笔货款没结清,现在听说这家公司申请破产了。我很担心这笔钱要不回来,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到底还能不能把欠款追回来啊,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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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司申请破产后,欠款是有可能追回的。 首先,要明确一个法律概念,破产是指企业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通过法定程序将其全部财产用来清偿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在公司宣告破产后,债权人依然有权利要求债务方偿还债务。债权人应及时向破产管理机构提交债权申报,这样才能在破产财产中获得相应赔偿。 破产财产的清偿是有顺序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是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将按照比例分配。 也就是说,如果破产公司的财产在按顺序清偿完前面的债务后还有剩余,作为普通债权人的您就有可能获得欠款偿还;要是财产不足,就可能只能按比例获得部分偿还,甚至可能无法获得偿还。 另外,公司债务的偿还方式并不局限于货币。在特殊情况下,经债权人同意,还可以采用应收账款、股权、债权或劳务等方式来偿还债务。 相关概念: 破产费用: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支出的旨在保障破产程序顺利进行所必需的程序上的费用。 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所负担的债务。 普通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可强制执行的财产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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