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的债务能不能因为离婚而免除?
我和配偶准备离婚,但有一些债务问题让我很困扰。不知道离婚后,之前的债务是不是就不用承担了。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夫妻债务在离婚时的具体规定,以及如何确定债务的承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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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的债务不能因为离婚而免除。 首先,要明确夫妻债务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比如为了购买家庭住房所借的贷款、为了共同经营生意所欠的债务等。而夫妻一方个人债务通常是指一方在婚前所负债务,或者婚后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等。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规定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夫妻双方通过离婚来逃避共同债务。即使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债务的分担做出了约定,该约定也不能对抗债权人。也就是说,债权人仍然可以要求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而被要求偿还的一方在偿还后,可以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向另一方追偿。 对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本来就由负债一方个人承担,离婚并不会改变这一责任归属。 总之,离婚并不能成为免除夫妻债务的理由,债务的承担要根据债务的性质以及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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