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常年分居,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能离婚吗
我和另一半常年分居,我想离婚但对方不同意。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怎么处理,想知道在一方不同意的状况下,到底能不能离成婚,以及具体要走什么流程,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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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两人常年分居,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也是可以离婚的。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要求双方都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一起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但由于一方不同意,这种情况下协议离婚就行不通了。 那就只能选择诉讼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所以,如果常年分居是因为感情不和,且满足分居满二年这个条件,同时有相关证据能证明,那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调解无效时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即便第一次起诉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在判决生效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一般也会判决准予离婚。 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 - 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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