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可以在异地办离婚手续吗?
我和另一半现在都在外地打工,已经待了挺长时间了。最近我俩感情出了问题,商量着离婚。但我俩都不想回老家办理离婚手续,太麻烦了。就想问问,像我们这种情况,能不能直接在现在打工的这个城市办理离婚手续啊,想了解下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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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能否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这是因为婚姻登记管理是按照户籍所在地进行管理的,所以一般情况下,协议离婚不能在异地办理。比如夫妻两人,一方户口在A市,另一方户口在B市,他们如果选择协议离婚,就只能到A市或者B市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不能在其他城市办理。相关法律依据是《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然后是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相对复杂一些,存在几种不同情况:若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一方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举例来说,夫妻两人原来住所地都在C市,之后男方离开C市去D市打工超过一年,女方在C市,此时女方起诉离婚,女方可以在自己住所地C市的法院起诉。又比如两人都离开C市去D市打工超过一年,男方起诉离婚,D市是男方经常居住地,那么男方就可以在D市法院起诉离婚。 总之,如果是协议离婚,一般不能在异地办理;诉讼离婚则要根据具体情况,看是否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几种情形来确定能否在异地进行。 相关概念: 住所地: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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